李丹和王皓于2016年9月登记结婚,并在2022年9月通过试管生育了双胞胎兄弟。但事实上俩人的婚姻属于“形婚”,在刚认识的时候双方就是带着“形婚”的想法走到一起。婚后,双方没有夫妻感情亦没有夫妻生活,在财务、生活、交友等方面也是相互独立且互不干涉。(本文涉及各方当事人信息等均作化名)
然而, 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往往难以经受住生活的种种考验。两个孩子的出生并没有给两人带来平静的生活,反而使两人的关系变得愈发紧张。
孩子出生后,李丹和王皓两人才搬到一起共同居住但从未同居。一起居住期间,王皓对李丹和孩子非常冷漠,经常晚归,也很少带孩子。李丹自生育后身体变差还要照顾两个孩子,身心俱疲,王皓不但不体谅更是没有承担过孩子的抚养责任及任何生活花费。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李丹也试图与王皓和平相处,但两人无法正常沟通,双方经常持续冷战。这样的环境不仅对李丹的身心损害巨大,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终于,李丹决定结束这段畸形的婚姻,在2023年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但王皓不同意离婚,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驳回了李丹的诉求。
无奈之下,李丹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邱娟律师接受指派后,与李丹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到李丹的底层诉求是希望在离婚的同时能拿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男方给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男方的态度是不同意离婚,认为他们夫妻感情未破裂,即便要离婚,男方也要主张其中一子的抚养权。
于是,凭借大量离婚抚养权案件的经验积累,邱娟律师快速制定应对策略。本案中,双方并非基于男女感情而结婚,婚姻本是名存实亡,两人感情确已破裂且女方为第二次提起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母亲一方坚持要抚养两个小孩,且不存在任何不利于抚养孩子的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法院一般会判决两个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归女方抚养。而且两个孩子还是双胞胎,应考虑其特殊性,共同生活比分开生活更好。
邱娟律师迅速协助李丹对现有证据进行全面整合,向法院提交一系列自孩子出生至今,衣食住行及医疗等生活花销全部由李丹在支出的证据,还有家中监控视频的证据。以证明李丹与两个孩子一起生活,形成稳定的生活及成长环境,而且李丹经济条件尚可,工作时间自由,有大量时间陪伴孩子,两个孩子的户口也落在李丹房产地址,房子位于市中心,教育和医疗资源优越,有利于孩子成长。而男方自身无责任感,其父母均为再婚家庭,不适宜抚养孩子。
最终,法院依据庭审情况、我方提交的一系列证据材料等,最终采纳了恒略律师的相关代理意见,判决准予两人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全部归李丹所有,王皓自2024年9月起每月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各2500元,直至两个孩子年满十八岁。
王皓李丹孩子抚养权邱娟发布于:山西省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